是古今中外一直都备受关注的话题。在我国古代的封建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反贪反腐的艰巨任务。在这其中,古籍中记载了三个皇帝的反腐的“非常”之举!那么,这三位皇帝的反腐究竟有多么的特别呢?

  南汉皇帝选官“阉然后用”

  在公元10世纪的五代十国时期,曾出现一种另类选官绝招——“阉割”。实施这种制度的是南汉。《新五代史·南汉世家》记载,当时的南汉皇帝刘鋹相当荒淫,政事全权委托当时的龚澄枢、陈延寿一班人处理。

在我国古代的封建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反贪反腐的艰巨任务

  龚澄枢等人便根据刘鋹的意思,规定拟用官员均须阉割,此即史书中“至其群臣有欲用者,皆阉然后用”记载。

  如此选拔官员的理论依据何在?刘鋹有这样一番解释:“自有家室,顾子孙,不能尽忠,惟宦者亲近可任。”没了生殖器的官员就不为子孙着想,不贪,忠心?显然是否定的。历史上宦官腐败一直是官场重灾区,从秦二世时的宦官赵高,到明武宗时的掌印太监刘瑾,都以敛财弄权、祸害朝政出名。

  汉武帝提倡“打小报告”

历史上宦官腐败一直是官场重灾区

  汉武帝刘彻在位时曾专门下诏,建立所谓“言事变”制度,鼓励基层官员、民间人士越级上书、诣阙言事。这种行为其实就是俗话所说的“打小报告”。

  南北朝时的北魏也提倡“打小报告”。魏明元帝专门下诏,鼓励民众举告贪官:“守宰不如法,听百姓诣阙告之。”到了北宋,如此“上奏言事”备受重视,范仲淹、包拯、王安石、朱熹,都曾给皇帝写过很多这样的反腐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