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所说的“恋兽”,不同于一般居民的以养猫、养狗为乐,以猫狗为宠物,那只是以动物作为一种精神寄托与安慰;恋兽癖是指与动物性交,人与兽交不能不说是怪诞。
但是,这种怪诞现象自古以来发生并非个别。它多见于和动物十分接近的人,如农民、牧人、饲养员等,而且这些人大都是缺乏通过其它途径满足性欲者。
至于有些人可以有正常的性生活而还要去搞兽交,那么其性变态的程度就更深了。兽交的现象几乎在各个朝代都有记载,而从汉时期记载就多了起来。
兽交的现象几乎在各个朝代都有记载
清褚人获《坚瓠续集》(卷一)引(文海披沙》说:“槃瓠之妻与狗交。汉广川王裸宫人与羝羊交。灵帝于西园弄狗以配人。真宁一妇与羊交。沛县磨妇与驴交。杜修妻薛氏与犬交。
宋文帝时,吴兴孟慧度婢与狗交。利州妇与虎交。宜黄袁氏女与蛇交。临海鳏寡与鱼交。章安史悝女与鹅交。突厥先人与狼交。卫罗国女配瑛与凤交。陕右贩妇与马交。宋王氏妇与猴交。”
古人恋兽癖
该书又引《耳谈》说:“临安有妇与狗奸。京师有妇与驴淫。荆楚妇人与狐交。”结语说:“乃知天下之大,何所不有?”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怪事不少,但以上所述也肯定有虚讹成分。
例如,“凤”本是神话中的生物,“与凤交”是不可能的。其它如与“蛇”交,“与鱼交”也都有些“匪夷所思”了。
其中,杜修妻与狗交一则,是根据唐李隐的《潇湘录》,不过《潇湘录》中杜修为杜修己:“杜修己者,越人也,著医术,其妻即赵州富人薛赟之女也,性淫逸。修己家养一白犬,甚爱之,每与珍馔。
食后修己出,其犬突入室,欲啮修己妻薛氏,仍似有奸私之心;薛因怪而问之曰:‘尔欲私我耶?若然则勿啮我。'犬即摇尾登起床,薛氏惧而私焉;其犬略不异于人。尔后每修己出,必奸淫无度……。”
后薛氏终于被出,归母家,而犬仍往来不置,其它下文便是一派神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