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1月5日,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向中国方面透露了日本讲和的条件:(一)内蒙成立自治政府;(二)华北非武装区域扩大,主权归南京政府,治安由中国警察维持;(三)上海非武装区域扩大,治安由国际警察管理;(四)中国停止反日排日政策;(五)共同反共;(六)减低日货关税;(七)尊重外国人在华的权利。
《武汉抗战史要》记载,12月3日,汪精卫在汉口民众团体代表会议上演讲时,对德国大使陶德曼的调停公开表示欢迎。他说:“如开始讲和,不可失此机会。”
汪精卫老照片资料图
12月5日,汪精卫接受《新闻报》记者采访时说:“若日本真愿意要求和平,提出了可接受条件,则中国亦可考虑从事停战。”次日,汪精卫在汉口主持召开国防最高会议常委会,讨论日方停战条件。会议通过了接受日本停战条件的决议,委派孔祥熙向蒋介石汇报,作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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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日本的侵略野心并未因为汪精卫的“诚意求和”有所收敛。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后,日军以为中国的抵抗已到穷途末路,于12月22日又增加了三项苛刻的条件:(一)在华北、内蒙、华中的非武装地带设立特殊机构(亲日政权);(二)承认满洲国;(三)中国向日本赔偿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