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调查“橙汁门”事件:酒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阳光连线,山东大型网络问政和民生服务互动平台,齐鲁网民生频道,齐鲁网阳光连线频道

19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了烟台市华美达酒店橙汁每扎132元、顾客觉得价格较高且明码标价不明确的报道,19日,烟台市物价局作出回复,烟台华美达酒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按照要求标注杯子的容量,也未按照要求标注每扎橙汁的价格和容量。19日下午,物价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

据了解,17日晚烟台一市民和几位朋友去烟台华美达酒店吃饭,饭前点了一扎橙汁,结账时才发现一扎橙汁132元。消费者称当时服务员没说明橙汁价格,也没说一扎的容量。而酒店方称橙汁是鲜榨的,橙汁价格22元一杯,已经明码标价,而且已经告知顾客一扎能倒6杯,如此算来一扎132元。

顾客还质疑一扎倒不了6杯,酒店方向记者介绍,每杯倒七分满的情况下,可以倒6杯还有剩余。

报道发布后,不少市民留言评论,有人认为橙汁挺贵,有人认为酒店明码规定价格合理,还有人认为酒店标价不明确,七分满不能算一杯,也没有标注一扎容量,属于价格欺诈。

对此记者采访了烟台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基层科的工作人员。针对消费者指出的橙汁价格高问题,工作人员称目前我国已经放开97%的商品的价格,橙汁的价格由市场调节,酒店可自主定价,只要酒店明码标价即可。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标价不明确的问题,工作人员称酒店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

具体到此次纠纷中,烟台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基层科工作人员称,酒店虽然标注了22元每杯,但是没有按照规定标注杯子的规格,多大一杯算一杯存在歧义,一杯倒七分算满还是倒满算满无法确定。另外,酒店的橙汁也能按扎卖,就应该标注一扎的价格和容量,酒店没有标注,就是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

酒店工作人员也提出,顾客点菜时,饮品区摆放了盛有七分满果汁的杯子,就是向消费者标明了杯子规格和容量。但是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认为这也不符合明码标价的规定,酒店既然有标价牌,就应该同时标明杯子容量,究竟是500ml还是300ml应该写清楚。

物价部门现场检查指出问题,酒店表示及时整改

19日下午,烟台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基层科的工作人员到华美达酒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指出了酒店饮品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问题,同时也针对菜品的标价进行了指导。

烟台华美达酒店方对酒店提出的问题表示认可,并表示会按照物价局的要求进行整改。酒店方称,19日下午他们已经安排人员更换标价牌,计划把每杯的橙汁容量定为225ml,价格不变,其他问题尽快整改。

酒店方也表示,会尽快联系消费者,和消费者达成和解,酒店也会尽快完善内部的投诉与反馈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遇到的问题。

链接:经营者未明码标价,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计委第8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明码标价的;

(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

(五)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

(六)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

(七)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消费者因商家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发生纠纷后,可先跟商家协商,也可拨打12358投诉,物价部门会责令整改并依法依据进行处罚。